2015年度企业信息年报公示通知
金山第二工区经济小区入驻企业:
2015年度企业信息年度报告已开始,现将2015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年报公示对象
2015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需要网上报送企业信息年度报告并公示。
二、信息年报公示时间
2015年度企业信息年度报告公示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注:因4月份起企业将进行大批量集中年报公示,届时造成网络拥堵等情况,可能无法顺利完成信息公示,建议企业3月底前完成公示。)
三、信息年报公示内容
企业信息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一)企业通信、联系电话等信息;(二)企业存续状态信息;(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四)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五)股权变更信息;(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信息;(七)企业从业人数、生产经营情况等(可以选择不公示)。
四、企业信息年度报告公示渠道和方式
通过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h.gov.cn)报送2015年度报告。具体参见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手册
五、企业信息年度报告的法律责任
1、 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2、 企业未按照《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3、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4、 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于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附件下载: 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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