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耀斌、汪康共同回答了记者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对结构性改革和稳增长的作用到底有什么影响的问题,指出全面推开营改增对结构性改革和稳增长有四方面作用:
第一,全面推进增值税改革,实行营改增能够发挥良好经济效果。全面实施营改增,也就是实行“双扩”:第一个“扩”是把所有的行业,比如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的范围。第二个“扩”是把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的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这样两个扩大就使增值税变成了一个全链条,5月1日实施之后,在中国所有的行业、所有的企业都统一实行增值税的税收制度和运行机制,所以再没有重复征税的因素存在了。
第二,所有的企业和行业全部都实行了增值税,而增值税是对增值的部分进行征税,不仅仅消除了重复征税,充分体现了增值税税收中性的原则,有助于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避免企业因为税收来扭曲自己的经济行为,有助于经济结构的优化。
第三,全面实行营改增是一次减税的行为,是对所有企业和行业都实行减税。预计全年要减税超过5000多亿元,这对企业来讲是一个非常利好的消息,有助于经济稳增长。
第四,实行全链条的增值税制度,对于增值税的政策制定,对于增值税征收管理都有非常积极的效果,有助于简化增值税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的相关安排。
从这四个作用可以看出,从稳增长来讲,由于实行了减税,促进了企业发展。从避免重复征税来讲,充分发挥税收的中性作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可以推进结构优化。全面推开营改增,对经济改革、稳增长和结构调整的积极效果必将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