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换照通知
根据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持有 “两证一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改为由企业登记机关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后,已设立企业向登记机关直接申请换照,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通过核准数据修改登记程序,直接换发营业执照。已设立企业申请补照(遗失或增补)的,提交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样张后,直接一并换照 。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过渡期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失效。
现我经济小区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换证办理,各企业可将资料准备齐全交由小区代理换照手续。
换照情况:
一、三证齐全所需材料如下:
1、《换照申领表》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4、前置许可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前置许可有效期内)
二、三证不齐全
1)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所需材料如下:
1、刊登遗失公告的市级报纸
2、《补领(增加)证照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4、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另两证正、副本原件
2)遗失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所需材料如下:
1、刊登遗失公告的市级报纸
2、遗失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说明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换照申领表》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5、前置许可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前置许可有效期内)
6、另两证正、副本原件
联系方式如下:
市区办事处:徐汇区大木桥路108号228室(上海市中小企业总会)
联系电话: 021-64221595
园区总部: 上海市金山区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一层
联系电话:021-57972635、021-67222635
附件下载:换照申请 、 遗失税务登记证的说明 、遗失营业执照、遗失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说明、指定代表委托书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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